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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22-00074
- [ 發文字號 ]
- 渝北府辦發〔202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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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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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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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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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10-05
- [ 發布日期 ]
- 2022-10-13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渝北府辦發〔2022〕34號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渝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事項清單(2022年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一)明確管理職責。區政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重慶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負責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編制、調整,協調不同層級清單的銜接,指導監督同級主管部門做好清單管理和落實工作。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編制、調整進行合法性審查。編制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需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市級審改牽頭機構。
(二)統一編制要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應當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
(三)做好調整銜接。市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區級應及時做好本區域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實施規范的調整工作。要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與《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有效銜接,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要適時進行調整,確保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格保持一致。
二、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
(四)完善實施規范。對納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區級主管部門要根據市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實施規范,細化完善本地區實施規范并向社會公布。實施規范包括行政許可實施依據以及事項名稱(子項名稱)、主管部門、審批層級、實施機關、監管主體、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事項、審批程序、受理和審批時限、收費要求、許可證件名稱、數量限制、年報年檢等實施要素。市級主管部門已經明確的實施要素,區級主管部門在確定實施要素時要嚴格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優化調整。
(五)優化審批服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對照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同步在相關業務辦理系統、政務服務大廳等平臺和場所進行更新、公布,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內容一致。
(六)嚴查變相許可。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在《事項清單(2022年版)》之外,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的,應當認定為變相許可,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予以糾正。
三、加強行政許可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七)明確監管重點。對列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其中,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八)確定監管主體。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確定清單內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主體;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對多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職責的行政許可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
(九)完善監管規則。對《事項清單(2022年版)》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實施。對《事項清單(2022年版)》內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嚴格按照市級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監管規則和標準實施。
四、做好清單編制實施保障
區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統籌協調,配齊配強審改工作力量,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工作落地落實。區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針對違法違規編制清單、實施行政許可或者實施變相許可等問題,要主動加大監督力度,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進行嚴肅問責。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渝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序號 | 區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 | 區發展改革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含國發〔2016〕72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 | 區政府(由區發展改革委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
2 | 區發展改革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區發展改革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
3 | 區發展改革委 | 煤礦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區發展改革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
4 | 區發展改革委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區發展改革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5 | 區發展改革委 |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審批 | 區發展改革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6 | 區教委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區教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7 | 區教委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置審批 | 區教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
8 | 區教委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區教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9 | 區教委 | 校車使用許可 | 區政府(由區教委會同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10 | 區教委 | 教師資格認定 | 區教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
11 | 區教委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區教委,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12 | 區經濟信息委 | 燃氣經營許可 | 區經濟信息委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13 | 區經濟信息委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區經濟信息委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14 | 區經濟信息委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 區經濟信息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
15 | 區經濟信息委 |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 |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6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直接審批,負責市民族宗教委實施的事項的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
17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事務條例》 |
18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許可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事務條例》 |
19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事務條例》 |
20 | 區民族宗教委 | 大型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會同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 | 《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 |
21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教職人員兼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 | 《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 |
22 | 區民族宗教委 | 宗教教職人員跨區縣(自治縣)主持宗教活動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 | 《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 |
23 | 區民族宗教委 | 外國人在寺觀教堂舉行集體宗教活動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初審) | 《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 |
24 | 區民族宗教委 | 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審批 | 區民族宗教委(初審) | 《重慶市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 |
25 | 區公安分局 | 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運輸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26 | 區公安分局 |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攜運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27 | 區公安分局 | 舉行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 |
28 | 區公安分局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29 | 區公安分局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
30 | 區公安分局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
31 | 區公安分局 |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許可 | 區公安分局(初審)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
32 | 區公安分局 | 保安員證核發 | 區公安分局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
33 | 區公安分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區公安分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34 | 區公安分局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35 | 區公安分局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區公安分局(運達地或者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36 | 區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7 | 區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區公安分局(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8 | 區公安分局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9 | 區公安分局 | 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實施爆破作業審批 | 區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40 | 區公安分局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41 | 區公安分局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42 | 區公安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
43 | 區公安分局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審批 | 區公安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44 | 區公安分局 |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除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外)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
45 | 區公安分局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
46 | 區公安分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區公安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47 | 區公安分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區公安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48 | 區公安分局 | 機動車登記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49 | 區公安分局 | 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核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50 | 區公安分局 |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核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51 | 區公安分局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52 | 區公安分局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區公安分局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53 | 區公安分局 | 非機動車登記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54 | 區公安分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55 | 區公安分局 | 戶口遷移審批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56 | 區公安分局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57 | 區公安分局 | 普通護照簽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58 | 區公安分局 | 出入境通行證簽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59 | 區公安分局 |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 區公安分局(含指定的派出所即除空港派出所以外的22個鎮街派出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60 | 區公安分局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61 | 區公安分局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62 | 區公安分局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 | 區公安分局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63 | 區民政局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民政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
64 | 區民政局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民政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
65 | 區民政局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民政局(由區民族宗教委實施前置審查) | 《宗教事務條例》 |
66 | 區民政局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 | 區民政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
67 | 區民政局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區政府(由區民政局承辦),區民政局 | 《殯葬管理條例》 |
68 | 區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區政府(由區民政局承辦),區民政局 | 《地名管理條例》 |
69 | 區司法局 | 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許可(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及臺灣居民申請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 | 區司法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70 | 區司法局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 | 區司法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71 | 區司法局 | 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注銷許可 | 區司法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72 | 區財政局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區財政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73 | 區人力社保局 | 職業培訓學?;I設審批 | 區人力社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74 | 區人力社保局 | 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區人力社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75 | 區人力社保局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區人力社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76 | 區人力社保局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區人力社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77 | 區人力社保局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區人力社保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78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勘查礦產資源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79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80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
81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82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
83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政府(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84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政府(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85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臨時用地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86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87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 區政府(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88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歷史建筑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會同區文化旅游委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89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會同區文化旅游委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90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會同區文化旅游委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91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等設施審批 |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92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93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94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審批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
95 | 區生態環境局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96 | 區生態環境局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97 | 區生態環境局 | 排污許可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98 | 區生態環境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99 | 區生態環境局 | 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100 | 區生態環境局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101 | 區生態環境局 | 延長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102 | 區生態環境局 | 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審批 | 區生態環境局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
103 | 區生態環境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104 | 區生態環境局 | 輻射安全許可 | 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105 | 區生態環境局 | 夜間作業審核 | 區生態環境局 | 《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 |
106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 | 區住房城鄉建委(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07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08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 | 區住房城鄉建委(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行業和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09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 | 區住房城鄉建委(涉及電子通信、鐵路、民航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10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11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112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113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114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115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
116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重慶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117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建筑能效測評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 |
118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
119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
120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單建式人防工程、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程建設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重慶市人民防空條例》 |
121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拆除、損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重慶市人民防空條例》 |
122 | 區城市管理局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區城市管理局會同區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123 | 區城市管理局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24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區城市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25 | 區城市管理局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供水條例》 |
126 | 區城市管理局 | 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供水條例》 |
127 | 區城市管理局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128 | 區城市管理局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129 | 區城市管理局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綠化條例》 |
130 | 區城市管理局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31 | 區城市管理局 |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32 | 區城市管理局 | 占用、遷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審核 | 區城市管理局 | 《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 |
133 | 區城市管理局 | 建設項目附屬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 | 區城市管理局 | 《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
134 | 區城市管理局 | 非工程建設項目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
135 | 區城市管理局 | 公園內舉辦大型游樂、展覽等活動審批 | 區城市管理局 | 《重慶市公園管理條例》 |
136 | 區城市管理局 | 非主干道臨時占道經營許可 | 區城市管理局 | 《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37 | 區交通局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38 | 區交通局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39 | 區交通局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40 | 區交通局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41 | 區交通局 | 涉路施工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42 | 區交通局 | 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 | 區交通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143 | 區交通局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144 | 區交通局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145 | 區交通局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146 | 區交通局 |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47 | 區交通局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48 | 區交通局 | 通航建筑物運行方案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
149 | 區交通局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0 | 區交通局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 區交通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151 | 區交通局 | 新增國內客船、危險品船運力審批 | 區交通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52 | 區交通局 | 港口經營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3 | 區交通局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4 | 區交通局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5 | 區交通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業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6 | 區交通局 | 港口內進行危險貨物的裝卸、過駁作業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57 | 區交通局 | 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體或者拖放竹、木等物體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158 | 區交通局 | 內河專用航標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
159 | 區交通局 | 船舶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過駁作業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
160 | 區交通局 | 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進出港口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
161 | 區交通局 | 海域或者內河通航水域、岸線施工作業許可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
162 | 區交通局 | 船舶國籍登記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
163 | 區交通局 | 設置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 | 區政府(由涉及內河渡口的鎮政府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164 | 區交通局 |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
165 | 區交通局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設計審定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
166 | 區交通局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
167 | 區交通局 | 占用國防交通控制范圍土地審批 | 區交通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
168 | 區水利局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區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69 | 區水利局 | 取水許可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170 | 區水利局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171 | 區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172 | 區水利局 | 河道采砂許可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173 | 區水利局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
174 | 區水利局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175 | 區水利局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批 | 區政府(由區水利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176 | 區水利局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區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77 | 區水利局 | 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178 | 區水利局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179 | 區水利局 | 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 區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180 | 區水利局 | 水利工程改變主要用途許可 | 區水利局 | 《重慶市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
181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藥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藥管理條例》 |
182 | 區農業農村委 | 獸藥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獸藥管理條例》 |
183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184 | 區農業農村委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直接審批,受理市農業農村委實施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185 | 區農業農村委 | 使用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委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186 | 區農業農村委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187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植物檢疫條例》 |
188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植物檢疫條例》 |
189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業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野外考察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受理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190 | 區農業農村委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191 | 區農業農村委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192 | 區農業農村委 | 動物診療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193 | 區農業農村委 |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審查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委承辦)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194 | 區農業農村委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195 | 區農業農村委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196 | 區農業農村委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197 | 區農業農村委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198 | 區農業農村委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區政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由區農業農村委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199 | 區農業農村委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200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201 | 區農業農村委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202 | 區農業農村委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委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203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直接審批,受理市農業農村委實施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204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業捕撈許可 | 區農業農村委(直接審批,受理市農業農村委實施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205 | 區農業農村委 | 專用航標的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
206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港內新建、改建、擴建設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207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港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裝卸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208 | 區農業農村委 | 漁業船舶國籍登記 | 區農業農村委(直接審批,受理市農業農村委實施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
209 | 區農業農村委 | 人工繁育市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農業農村委 | 《重慶市野生動物保護規定》 |
210 | 區商務委 | 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 區商務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11 | 區商務委 | 從事拍賣業務許可 | 區商務委(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212 | 區文化旅游委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213 | 區文化旅游委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214 | 區文化旅游委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215 | 區文化旅游委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216 | 區文化旅游委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217 | 區文化旅游委 | 旅行社設立許可 | 區文化旅游委(實施市文化旅游委委托范圍內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
218 | 區文化旅游委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 區文化旅游委(受理并逐級上報廣電總局實施的事項)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19 | 區文化旅游委 |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受理并逐級上報地方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20 | 區文化旅游委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21 | 區文化旅游委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審核 | 區文化旅游委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22 | 區文化旅游委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 | 區文化旅游委(負責市文化旅游委實施事項的初審)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
223 | 區文化旅游委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24 | 區文化旅游委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區政府(由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5 | 區文化旅游委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6 | 區文化旅游委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區政府(由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7 | 區文化旅游委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8 | 區文化旅游委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9 | 區文化旅游委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30 | 區文化旅游委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體育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31 | 區文化旅游委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 區文化旅游委(區體育局) | 《全民健身條例》 |
232 | 區文化旅游委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 區文化旅游委(區體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
233 | 區衛生健康委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234 | 區衛生健康委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區衛生健康委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235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236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237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38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39 | 區衛生健康委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
240 | 區衛生健康委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區衛生健康委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
241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許可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
242 | 區衛生健康委 | 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委(初審) |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
243 | 區衛生健康委 | 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
244 | 區衛生健康委 | 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委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
245 | 區衛生健康委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
246 | 區衛生健康委 | 護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委 | 《護士條例》 |
247 | 區衛生健康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區衛生健康委(受理并上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
248 | 區衛生健康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
249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
250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
251 | 區應急局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252 | 區應急局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區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53 | 區應急局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254 | 區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區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55 | 區應急局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區應急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256 | 區應急局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257 | 區市場監管局 | 食品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258 | 區市場監管局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259 | 區市場監管局 | 食品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260 | 區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
261 | 區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
262 | 區市場監管局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
263 | 區市場監管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
264 | 區市場監管局 | 企業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265 | 區市場監管局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個體工商戶條例》 |
266 | 區市場監管局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
267 | 區市場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268 | 區市場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269 | 區市場監管局 |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
270 | 區市場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271 | 區市場監管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272 | 區林業局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273 | 區林業局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林業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274 | 區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275 | 區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276 | 區林業局 |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277 | 區林業局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278 | 區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區政府(由區林業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
279 | 區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審批 | 區林業局 | 《森林防火條例》 |
280 | 區林業局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制區審批 | 區政府(由區林業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
281 | 區林業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區政府(由區林業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282 | 區林業局 | 人工繁育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林業局 | 《重慶市野生動物保護規定》 |
283 | 區林業局 | 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建設、設置廣告、舉辦大型游樂活動以及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許可 | 區林業局 | 《風景名勝區條例》 |
284 | 區林業局 | 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審批 | 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
285 | 區檔案局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區檔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286 | 區新聞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業務經營許可 | 區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
287 | 區新聞出版局 |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 區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
288 | 區新聞出版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區新聞出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
289 | 區政府僑務辦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區政府僑務辦(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290 | 區委編辦 | 事業單位登記 | 區委編辦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
291 | 區稅務局 |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區稅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92 | 區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293 | 區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294 | 區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 | 區氣象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95 | 區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 區氣象局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
296 | 區煙草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區煙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
297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